一名老政协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18-03-23 23:19:11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文◎盛南方
 
  编者按:盛南方,第九届、第十届广东省政协委员,第十一届广东省政协特聘委员(特邀人士),拥有超过15年的政协履职经验。作为一名老政协委员,他尽职尽责,为广东省发展献计献策。在届末临别前,他将多年的心得体会转化成文字,并分享于此,与新老政协委员共勉。
  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体。在十几年省政协委员履职的过程中,我通过省政协的各种培训学习,各类参政议政的活动,各类的会议和报告,逐步地认识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也更加清楚了对政协委员的基本要求和义务。作为一名政协委员,就应该珍惜自己所享有的民主权利,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积极发挥作用,才能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十几年政协委员的生活,我努力去实践,认真履行政协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尽责任和义务是政协委员的基本要求
  我是第九届、第十届广东省政协委员,第十一届广东省政协特聘委员(特邀人士),可以说算是一个老委员了。因政协委员,我与省政协结了“良缘”,有了一个新家;因政协委员,我把参政议政履职工作作为我人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03年以来,我积极履行省政协委员的职责,在履职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深感政协委员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一种使命。我认识到,不能做挂名政协委员,而应该努力做一个有所作为的政协委员。我更认识到,作为一名政协委员要能更好参政议政,就应该深入到基层,走到群众中去,通过调查研究,关注社会,关注民生,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政协这个平台,让政协委员成为人民的代言人,承担着实现参政议政、促进社会进步的使命。只有倍加珍惜这种使命,才能成为一个好委员,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委员。作为一名政协委员,就应该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各类活动,在活动中观察事物;在活动中思考问题;在活动中开阔视野,掌握和积累信息;在活动中善于学习借鉴,不断提高自己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因此,我一直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各类活动,妥善安排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关注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关注社会、关注民生、关注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深感有责任、有义务为国家的事业、社会的发展鼓与呼,为人民的利益鼓与呼。据不完全的统计(截止到2014年),我先后参加省政协组织的各项会议和活动120多次,其中参加省政协全体会议12次,列席省政协常务会议2次,参加委员会全体会议26次,参加委员视察活动13次,参加委员考察调研等活动68次,参加广东省委书记主持的听取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意见的小型座谈会1次,参加省政协理论研讨会2次。我还曾经担任了第十届省政协特邀届别的新闻发言人和《政协委员》电视栏目的特约评论员,曾配合省政协办公厅制作《政协委员》电视专题节目视频3期。参与调研形成的调研报告有12篇,参与视察形成的视察报告有8篇,参与政协活动形成的政协简报有6篇,参与政协活动形成的政协信息有12篇,单独撰写且立案的政协提案有21篇,省政协理论研讨会文章有3篇。2008年,广东省政协授予我“人民的好委员”光荣称号,这是省政协对我最大的鼓励和鞭策。值此,我由衷地感谢广东省政协。是广东省政协给了我在政治舞台上锻炼、成长的机会,让我学会了如何正确地处理好本职工作和尽委员责任义务的关系。既能把本单位中国南方人才市场打造成中国人才市场的第一品牌,又能当一个好委员。这也是我人生中最精彩的一段难忘的历程。
 
  做好本职工作更是政协委员的基本责任
  2002年12月,我很荣幸地作为人才服务工作战线和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代表进入了九届广东省政协委员的队伍,开始了我在省政协参政议政的政治生涯。我想,要做一个称职的委员,首先必须把本职工作做好,还要做出成绩,做更大的贡献,才能不负政协委员这一光荣的称号,这是我重要的本职责任。
  我临危受命主政中国南方人才市场十三年,大胆改革,锐意创新,带领团队成功二次创业,把南方人才市场从亏本经营到赢利经营;从单一服务业务到链条式服务业务;从规模小到规模大,业务规模和服务水平在全国人才市场行业内处于排头兵地位的翘楚,使南方人才市场走上了专业化、产业化、信息化、国际化的健康发展轨道,成为华南地区乃至珠三角地区人才交流的主渠道、人才服务的主平台。先后被中共广州市委市政府授予“广州市文明单位”,中共广东省委省政府授予“广东省文明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广东省就业先进单位”。
  在报效国家、服务人民实践中努力施展自己的才华、建功立业,是党和国家对政协委员的要求。我深深地感到,作为界别的代表参加政协,做好本职工作更是政协委员的基本要求。
 
  用好提案载体,才能更好地尽政协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十几年来,我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时刻不忘自己还是一个政协委员的身份,时常都在思考如何有效履职?怎样履职?我的体会是学会利用提案来表达来实现,这是最好的也是有效的履职途径。因为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职的一种重要方式,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种重要载体,是协助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
  我凭着一种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履职使命感,努力地把提案作为实现这种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一个重要渠道和鼓与呼的平台。到目前为止,我先后撰写政协提案30多篇,其中立案的有21篇,作为意见转有关单位参考的10多篇,被评为优秀提案的有4篇。例如于2005年提出的第84号《关注大学生就业问题,打造公共服务体系的提案》、2010年提出的第873号《关于调整集体户口搭户政策,改进人才成长软环境的提案》、2011年提出的第134号《进一步优化创新环境,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提案》、2012年提出的第134号《关于建立我省生态补偿机制、加强生态保护的提案》分别被省政协评为优秀提案,并荣获省政协九届四次会议、十届四次会议、十届五次会议和十一届一次会议的表彰和奖励。值得欣慰的是,我被立案的每一件提案都得到了提案办理单位的回应和答复。我觉得,能为建设幸福广东出力献策,为中国的伟大复兴尽点责任,也不辜负我作为一名政协委员的光荣使命。
  那么,如何用好提案这个重要的载体?我认为,作为政协委员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还要有主动意识和为民意识,更要有责任意识、使命意识、精品意识;要善于观、勤于思、懂得辨;切切记住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做到建言立论有据、有理、有力、有效,做到参政参到点子上,议政议到关键处,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
  我想,如果全省省、市、县、区的3万多名政协委员都能切实发挥在本职工作的带头作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自觉树立和展示政协委员的良好形象,则将会产生巨大的正能量,定能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程,圆广东之梦、中国之梦就大有希望。我理解的“政协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就应该建立在这个基本点上。因此,只有充分用好提案的载体,才能更好地尽政协委员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