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民革广东省委
食品药品安全是一项民生工程,不仅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关系到经济有序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其监管工作尤为重要。目前,在我省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建设方面,监管机构设置不独立、不统一,削弱了监管力量;执法人员数量少,专业化程度低,制约监管工作开展;基础设施建设落后,装备保障不足,影响监管效能。为此建议:
一、依法独立设置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独立设置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是建立统一权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核心,是构建权威的监督执法体系的前提。建议尚未独立设置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市、县、区以及功能区给予适当的期限完成机构设置,确保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职能统一、监督执法权威性,消除监管盲区。
二、解决食品药品监管行政人员配备。一是制定食品药品监管行政人员准入门槛,确保食品药品监管队伍专业化。二是科学核定食品药品监管行政人员数量。目前以户籍人口数量作为人员配备标准过于单一,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建议按照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监管对象数量、户籍人口以及流动人口数量等因素确定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人员数量配备。三是优化现有监管队伍。加强对现有食品药品监管行政人员培训、考核。对于确实不适应工作要求的,寻求地方党委政府支持,调整工作岗位。
三、解决食品药品监管行政基础设施及执法装备。一是加强基础设施保障。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配置标准配置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办公用房、辅助用房,办公用房与辅助用房分区分功能使用。二是增强执法装备配备。按照镇(街道)的常住人口、经济发展程度、监管对象等指标,分类、分档配置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装备,及时更新执法车辆,淘汰老旧车辆,确保监管工作效率。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建设完善统一我省智慧食药监信息平台。将食品药品企业许可信息、日常监管信息、食品追溯信息、抽检信息等纳入统一系统,建成覆盖省、市、县(区)、乡镇(街道)等四级监管部门的食品药品监管基础应用平台,让系统内数据互联互通,让地方与上级数据互联互通,提高监管效能。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配备移动执法终端设备。开放部分审批、查询、统计等功能给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提高监管效率。
四、探索建立职业化检查员监管队伍。从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形式来看,监管队伍的职业化建设已成为当前食品药品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成为我省构建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必然选择。我省应当借鉴发达国家做法以及国内其他试点城市的经验,建立一支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的食品安全职业化检查员监管队伍,从而完成国务院《“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中“到2020年,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基本建成”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