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忠海
范仲淹不仅是中国古代著名政治家、军事家和文学家,更是一位忧国忧民、心系百姓的名臣,一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一直激励着后人,他所创办的义庄、义学开创了中国古代慈善事业的新模式。
办义庄
宋仁宗庆历三年(1043),范仲淹出任参知政事,成为宰相,是宋朝为数不多的文武双全的宰相之一。
虽然身居高位,但范仲淹始终保持着年轻时就养成的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平时只有宾客来访时,范家的饭桌上才会有两种以上的肉菜。范仲淹的4个儿子在家里都是一身布衫。次子范纯仁结婚,对象也出身高官之家,想把婚事办得体面些,但范仲淹仍不讲情面,要求一切从俭。听说新娘家自备绫罗绸缎做嫁妆,范仲淹立即将范纯仁教训了一顿。
与对自己的吝啬相比,范仲淹对需要帮助的穷人却慷慨大方,经常用俸禄、赏赐所得救济穷人。欧阳修评价他:公为人外和内刚,乐善泛爱。丧其母时尚贫,终身非宾客食不重肉,临财好施,意豁如也。”好友富弼说他:公天性喜施与,人有急必济之,不计家用有无。既显,门中如贱贫时,家人不识富贵之乐。每抚边,赐金银甚多,而悉以遗将佐。”
宋仁宗皇佑元年(1049),范仲淹知杭州,这时他已61岁,几个儿子都劝他在洛阳修建一座别墅,在那里养老。范仲淹不同意,对儿子们说:人苟有道义之乐,形骸可外,况居室乎?吾今年逾六十,生且无几,乃谋树第治圃,顾何待而居乎?”还说:“吾之所患在位高而艰退,不患退而无居也。”
杭州距范仲淹的家乡苏州不远,这一时期,范仲淹与族人有了较多接触,看到有些族人经济困难,生活和子弟教育没有着落,他很着急,便有了兴办“义庄”的想法。范仲淹对子弟们说:吾吴中宗族甚众,于吾固有亲疏。然以吾祖宗视之,则均是子孙,固无亲疏也。吾安得不恤其饥寒哉?且自祖宗来,积德百余年而始发于吾,得至大官,若独享富贵而不恤宗族,异日何以见祖宗于地下,今何颜以入家庙乎?”
于是,范仲淹用积攒下来的钱财在吴县购买了千亩良田,建起义庄,用自己的收入救济族人,让宗族中“虽至贫者,不复有寒馁之忧”。
义庄是一种民间慈善机构,通过购置一定的田产、房产等获得收入以救济穷人,救济的对象以本族人为主。范仲淹初建义庄时,吴县范氏宗族总人数约为90人,用1000亩义田的收入救济其中的家境贫困者自然绰绰有余,所以这并不是一件难事。但是,范仲淹想得较为长远,他认为只有建立起严格的管理制度,才能保证义庄实现长远、健康的发展,持续不断地造福后世子孙。
范仲淹亲自为义庄订立管理制度,规定义庄要设立管理人,负责经营管理,管理人有权处理义庄事务,不受他人干扰。义庄的管理人须经本族各房公推共举,由本族长老认可后确定,务必保证正派公道,有办事能力。对于如何资助族人,则规定:
1.本族无论男女,5岁以上每人每天可领白米1升;
2.每人每年给冬衣布1匹,5岁以上、10岁以下减半;
3.嫁女者给钱30贯,再嫁20贯,娶妇给钱20贯,再娶不给;
4.丧葬之事,尊长给钱25贯,次长15贯,19岁以下至7岁以上者分为3档,分别给钱7贯、3贯和2贯,7岁以下不给;
5.子弟中有为官者,若在待选、丁忧或任川、广、闽官而留家乡者,照样给米、钱;
6.乡里、外姻、亲戚中有贫困、急难不能度日者,经商议核实,酌量济助;
7.遇半熟年份,当留3年以上粮储以备凶荒。
从范仲淹最初所订的这些制度看,范氏义庄一开始惠及了本族所有人。其后,随着时间推移和形势发展,这些制度也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范仲淹去世后,仅他的儿子范纯仁在世时就“十续规矩”,从而使制度更加科学和规范。
经过不断完善,范氏义庄的管理体制越来越成熟。义庄设有庄正、庄副、主计、司事、委员、执役、保管等,各司其职,还建立起相应的监督机制和处罚办法,约束管理者的行为,杜绝弄虚作假、冒领米钱的现象。范氏义庄成为一个目标明确、运作严密的慈善机构,甚至具备了现代公益信托基金的雏形。所有这些,都得益于范仲淹在义庄建立之初就打下了良好基础,他以自己在本族中的崇高声望为义庄开了好头,以后范氏家族要处罚族人、修订义庄条款时,都要先在本族祠堂向范仲淹的灵位禀明才施行。
办义学
范仲淹曾在多处担任地方官,始终关心民众疾苦,为百姓兴利除弊,每到一地必抓三件事:保土安民、兴修水利、办学育人。其中,办学育人是他尤为重视的。
范仲淹曾在应天府掌管过府学,在任时“勤劳恭谨”,又能“以身先之”,所以办学成效显著,“由是四方从学者辐辏”。范仲淹被贬至苏州时又狠抓教育,“在苏州奏请立郡学”,在他的重视下,苏州郡学“甲于东南”。范仲淹后又被贬往饶州(今江西省鄱阳县),他主持“迁建饶之郡学”,使前来求学者大增。范仲淹根据自身经历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性,所以每到一地总是将教育事业放在突出位置。
在家乡兴办义庄的同时,范仲淹自然也考虑到了为本族子弟兴办学校。元人所撰《范氏义塾记》记载:“范文正公尝建义宅,置义田、义庄,以收其宗族,又设义学以教,教养咸备。”元朝至元年间,地方官府出具的一份公文中也记录,范仲淹直系后人范士贵曾言:“先世范文正公,舍宅为路学,作成人材,置买义庄田,养赡宗族,及创义学,以教子孙。”范仲淹在家乡办义学,聘请北宋著名教育家胡瑗为教官。胡瑗所立教规甚严,一些人不习惯,范仲淹就让儿子入学,带头执行所立学规。
为鼓励本族子弟求学,范仲淹提出“诸房子弟知读书之美,有以激劝”。在义庄的“规矩”中,有许多这方面的规定,比如“诸位子弟得赴大比试者,每人支钱一十贯文,再贡者减半”。在宋神宗熙宁六年(1073)范氏义庄的《续定规矩》中还规定,义学的老师首先在本族内遴选,“诸位子弟内选曾得辞或预贡有士行者二人,充诸位教授”。在后续修订的义庄“规矩”中,对学生来源、老师报酬、学习用具发放、学习奖励等还有更细致的规定,目的是鼓励宗族子弟努力学习,积极参加科举考试。
在鼓励子弟们学习知识的同时,范仲淹兴办的义学更重视道德品质的培养。范仲淹亲自撰写的《家训百字铭》中,强调孝顺、忠勇、慈悲、勤勉、谦逊、节俭、廉洁、博爱、修身、兄弟互助、男女正位、尊师重道等精神,指出:“孝道当竭力,忠勇表丹诚。兄弟互相助,慈悲无边境。勤读圣贤书,尊师如重亲。”范仲淹的六世孙范良在《续定规矩》中还把扬善惩恶与义庄的赡养行为联系起来,加强了对族人伦理道德的要求,规定:诸房闻有不肖子弟因犯私罪听赎者,罚本名月米一年;再犯者,除籍,永不支米。”
泽被子孙
范仲淹去世后,他兴办的义庄、义学非但没有衰败,反而越办越好。范仲淹的长子范纯祐多病早逝,次子范纯仁便替代兄长担负起承继范家门风的责任。范纯仁也是一位名臣,两度担任宰相,官职超过父亲。在父亲的教诲下,范纯仁生性节俭,把大部分收入都投入到义庄、义学中。《宋史·范纯仁传》记载:“自为布衣至宰相,廉俭如一,所得奉赐,皆以广义庄。”
为了防止有破坏义庄的行为发生,范纯仁向宋英宗报告义庄设立的情况,请求朝廷“降指挥下苏州,应系诸房子弟有违犯规矩之人,许令官司受理”。宋英宗批准了这个请求,下令由苏州地方官对义庄进行备案,加以保护。
有了朝廷的认可和支持,范氏义庄得到快速发展,在范纯仁时期,义庄的田地增加到3000亩。宋金战争时期,范氏义庄受到冲击,但政局稳定后,义庄很快恢复。元明时期,朝廷提倡儒学,对兴办义庄继续给予鼓励,义庄除了向国家缴纳租赋外,差役等一律免除。到了清朝嘉庆年间,范氏义庄拥有的义田多达4892亩,成为一个规模庞大、深具影响的慈善机构。康熙皇帝甚至为范氏义庄题写了“济世良相”匾额;乾隆皇帝南巡时曾亲访范氏宗祠并题诗颂扬,还赐范氏义庄为“高义园”,义庄声名更隆。
得益于义庄、义学的兴办,吴县范氏家族在数百年间一直保持兴盛。
范仲淹首创了“义庄”这种民间慈善模式,由于其成功创办并持续不衰,所以各地纷纷仿行,尤其江南最多。清道光年间《济阳丁氏义庄碑记》记载:“苏郡自宋范文正公建立义庄,六七百年间,世家巨室踵其法而行者,指不胜屈。”清代名臣盛宣怀之父盛康撰写的《拙园义庄记》也记载:“自明以来,代有仿行之者,而江以南尤盛。”据统计,清代末年,仅苏州府的义庄就达到200多家。
范仲淹仕途取得成就,本可告老还乡、颐养天年,但他考虑的不是自己的安乐享受,而是用辛苦积攒下来的钱财做慈善事业,造福族人和乡邻。更为难得的是,他做慈善,并不是简单地给予,而是为之设计了一套较为科学、严密细致的制度体系,从而保证这项事业持续发展。
范仲淹本身高尚的官德、品格也是义庄、义学得以延续的关键因素之一。南宋朱熹盛赞范仲淹是“有史以来天地间第一流人物”。《宋史》评价范仲淹:“自古一代帝王之兴,必有一代名世之臣。宋有仲淹诸贤,无愧乎此。”对于这些评价,范仲淹当之无愧。
(作者系文史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