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制度自信,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2023-06-01 14:38:14 来源:广东政协网

  文│肖立辉[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副主任、教授、博导]

  党的二十大报告以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主线,强调坚持制度自信,总结了工作成就,提出了目标任务,科学阐释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和中国式现代化的关系,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进行了总体部署。

  坚持政治上的自强自信

  心态决定状态,状态决定行动,行动决定结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阶段,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投入党和国家的建设,将直接影响甚至决定事业成败。党的二十大主题在精神状态上强调“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要求全党同志保持自信果敢、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保持定力、勇于变革的工作态度,永不懈怠、锐意进取的奋斗姿态。

  坚持自信自强,首先是政治上的自信自强。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中国式民主的世界意义日益凸显,越来越多发展中国家在探索本国民主发展道路时,将眼光投向中国。自信不是盲目自傲,而是源于坚实的民主成就。报告指出,五年来“扎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十年来“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开展,人民当家作主更为扎实,基层民主活力增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新理念,领导人民不断健全民主制度、拓展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民主获得感,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等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我们实现了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内的全链条民主;建立了贯通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层面、各维度的全方位民主,各治理主体有序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实现涵盖国家各项事业各项工作的全覆盖民主。

  人民民主与中国式现代化

  从世界各国的现代化进程看,民主是政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现代化在政治层面得以实现的必然条件。当然,民主这一全人类的共同价值和共同追求,在各国的制度设计和参与实践中也多种多样,要求整齐划一的单一政治制度模式,既不必要,也不现实。在社会主义中国,中国式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核心要件,二者关系表现为:

  民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前提条件,人民民主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1979年,邓小平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中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2014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重申了民主、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系,并与民族复兴联系起来,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把人民民主提升到关乎社会主义生死存亡和民族复兴千秋伟业的高度,这意味着党对民主规律性的认识进一步深化。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在社会主义中国,民主政治与市场经济、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一道,构成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全过程人民民主定性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深化了过去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理解。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现代化,从经济层面、器物层面,到制度层面,再到包括文化、社会、生态等在内的全面现代化,经历了一个不断进步的过程。1964年底到1965年初,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四个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并宣布:“要在不太长的历史时期内,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这“四个现代化”是“物”的现代化。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中国的第五个现代化,是制度层面的现代化。

  党的二十大提出的中国式现代化与此前的相比,是更加全面的现代化,是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以及在全球治理中不断作出中国贡献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高质量发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这九条本质要求不是相互割裂,而是相互融通的;而全过程人民民主则是中国式现代化在政治层面、政治领域“落地生根”的本质性要求,为实现其它领域的现代化提供民主法治支持。

  中国式现代化归根结底是人的现代化,是人自由全面发展的现代化。未来五年(2022—2027)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党的二十大报告将民主发展的目标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目标的一部分,提出未来五年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把“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更加健全”列入2035年我国发展的总体目标的重要内容,为下一段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指明了努力方向。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新部署

  第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不断增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人民性,一方面,要最大限度地拓宽“人民”的范围。作为一种政治概念,改革开放以来,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人民”,范围越来越大,覆盖面越来越宽,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拓宽“人民”的范围,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和民意基础。

  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保证人民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依法有效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活动广泛体现人民意志、维护人民利益、保障人民福祉,真实保障人民权益、有效激发人民创造活力,依靠人民主体参与,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在实践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更好发挥其作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载体的作用。在我国,支持和保证人民实现当家作主,主要途径和制度载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践中,人民代表大会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全链条全方位的保障。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平台上,通过一系列法律制度安排,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环节贯通起来,确保人民当家作主。

  第二,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三者之间相互贯通、深度整合。其中,党的全面领导是统一战线和协商民主的领导力量和政治保证,统一战线是党领导协商民主的重要法宝,协商民主是党领导统一战线的重要形式和实现方式。

  首先,健全党在政治生活中居于领导地位的制度机制,保证把党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理念、原则精神、目标任务以及运行程序、规范要求等,落实到人民当家作主各环节,落实到人民群众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具体实践中,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其次,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协商民主是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设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协商民主已深深嵌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过程。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完善协商民主体系,健全各种制度化协商平台,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这是我们开展协商民主的重点任务。

  其三,统一战线是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强大法宝。统一战线因团结而生,靠团结而兴,是中国共产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政治优势和战略方针,是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法宝,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法宝。统战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大团结大联合,解决的就是人心和力量问题。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要发扬“团结—批评—团结”的优良传统,在多样性中寻求一致性,把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形成海内外中华儿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强大合力,不断巩固和发展大团结大联合局面。

  第三,积极发展基层民主。通过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既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本价值诉求,也是我们党在基层一线以党心聚民心的重要方式,丰富和拓展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内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切实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从近年来各地的实践探索看,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相统一,是当前基层民主的主要趋势和特点。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增强城乡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这就要求我们在总结推进基层民主制度成就的基础上,广泛吸纳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地开展基层民主创新的经验,大力推广基层民主形式,保障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有序参与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充分体现基层民主的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