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修荣
在现代文学史上,林语堂有两个特点非常明显:一是提倡幽默,创办了一系列幽默杂志,被人誉为“幽默大师”。二是其作品在海外的声誉甚至超过国内。纽约大都会艺术馆曾举办一场“语堂旧藏书画展览”,为展览出的书叫《两脚踏东西文化:林语堂,一位现代的文人》,导言中这样评价:“中英文写作都好到一个地步,能让沉淀于一种语言中的奥妙与灵光,超脱翻译,化身为另外一种语言,林语堂是中国现代史上的头一人。”《纽约时报》的评语则是:“集作家、学者、教育家、人文主义者于一身的林语堂博士,为世界上中英这两个最大的语言团体,说中文和说英文的人们的沟通,打造的一座里程碑。”
【天生的乐天派】
林语堂,1895年10月10日出生于闽南漳州龙溪(后改为平和县)坂仔村,原名林和乐,后改玉堂、语堂。
他的父亲林至诚是第二代基督教徒,完全靠自学成才,后成为牧师。林至诚思想开明,性格乐观,常常为乡人排忧解难,他既信奉基督教,又崇尚儒家思想。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林语堂后来的成功,既得益于这方水土,也得益于他的父亲。林语堂曾自述,童年对他影响最大的,一是山景,二是家父,三是严格的基督教家庭。“因为我是个农家的儿子,我很以此自诩。这样与自然得有密切的接触,令我的心思和嗜好俱得十分简朴。这一点,我视为极端重要,令我建树一种立身处世的超然的观点,而不致流为政治的、文艺的、学院的,和其他种种式式的骗子……如果我有一些健全的观念和简朴的思想,那完全是得之于闽南坂仔之秀美的山陵,因为我相信我天然是用一个简朴的农家子的眼睛来观看人生”。
1912年,林语堂以第二名的成绩从教会中学毕业。为了圆自己,也圆儿子的一个梦,林至诚不惜砸锅卖铁,毅然送儿子上当时最有名的英文大学圣约翰大学。多年后,林语堂仍认为父亲当年送自己上大学是个“冒险之举”:“他要他的儿子获得最好的东西,甚至梦想到英国之剑桥、牛津和德国之柏林诸大学。因为他是一个理想家。”对一个乡下穷牧师来说,仅靠微薄的薪水同时供养两个儿子上大学,压力可想而知。为此,林至诚甚至不惜放下身段向自己的学生借贷。
1916年,林语堂从圣约翰大学毕业后,接受清华校长周诒春之聘到清华任教,任中等科英文教员。执教时,林语堂意识到圣约翰大学只注重英文教育,自己在中国传统文化知识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兼容多种文化,是林语堂从父亲那时继承来的文化心理与习惯,于是他有意识地补上传统文化一课,琉璃厂的旧书摊成了他经常光顾的地方。
执教三年后,按照清华惯例,教员有一次公费出国深造的机会。林语堂本以为可以获得全额奖学金,结果只获得每月四十元的半官费奖学金,失望之余,他向哈佛大学比较文学研究所提出申请,结果如愿以偿。
1919年7月9日,赶在出国前,林语堂与廖翠凤成婚。廖家是厦门富商,在当地开办了豫丰钱庄,廖翠凤曾就读于上海圣玛丽女中,订婚后整整等了林语堂四年。出嫁时,廖家给了她一千银元做嫁妆,因为有这笔存款,他们才能踏上出洋的旅途。
在父亲的影响下,林语堂也养成了乐观的性格,“吾父与我同样都是过于理想的人,因为我父子俩都欣赏幽默和同具不可救药的乐观。我携同新妇出国留学之时,赤手空拳,只领有半个不大稳的清华学额和有去无回的单程旅费。冒险是冒险的了,可是他没有阻止我。这宗事凡是老于世故的人都不肯轻试的,然而我居然成行了”。不仅如此,林语堂还做了一件在当时颇为“出格”的事——为表示对婚礼的轻视,在上海时,在取得妻子的同意后,把婚书付之一炬,他说:把婚书烧了吧,因为婚书只是离婚时才用得着。”
林语堂在哈佛读了一年,迫于经济压力,只能向基督教青年会申请前往法国为华工服务,教他们读书识字,以完成学业。由于他成绩突出,1921年获得哈佛大学硕士学位。刚刚解决温饱,不巧妻子阑尾炎发作又急需手术,最困难时,林语堂的口袋里只剩十三块钱,每天只吃五分钱一包的麦粉度日。
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林语堂仍坚持攻读博士学位。不久妻子有了身孕,为节省开支,决定回国分娩,为了赶在回国前拿到学位,林语堂为博士论文口试加班加点,论文题目是《古代中国语音学》。这时林语堂再次表现出他的乐观性格——答辩结果还没出来,他就提前买好了船票。没想到,博士论文真的赶在回国前一天通过了,林语堂顺利获得莱比锡大学语言学、哲学博士学位。
【人生三大爱好】
1923年9月,林语堂学成回国,在胡适的推荐下任北京大学英文系教授,同时兼北师大英文系讲师等职。他很快加入了作家圈子,写文章时开始用“语堂”署名。
1926年,因为女师大事件,林语堂也上了北洋军阀的黑名单,为了防止被抓,他甚至做了个绳梯,准备随时翻墙逃走。对这段历史,林语堂晚年回忆:狗肉将军张宗昌长驱入北平,不经审讯而枪杀两个最勇敢的记者(邵飘萍和林白水)。那时又有一张名单要捕杀五十个言辞激烈的教授,我就是其中之一。此信息外传,我即躲避一月,先在东交民巷一个法国医院,后在友人家内。有一日早晨,我便携家眷悄然离开北平了。”
迫于政治气候,林语堂接受了厦门大学的邀请南下。随之,他又聘请鲁迅等一批好友前来厦大执教,本来准备大干一场报效家乡,可惜好景不长,由于校内各种派系之间的矛盾,随着鲁迅等人离去,林语堂也离开了厦门大学。
1927年3月,林语堂应武汉政府外交部部长陈友仁的邀请,任外交部秘书,并为英文刊物《中国评论》周报“小评论”专栏撰稿。冰心曾回忆那年春天在汉口中央日报社见到林语堂的情景:“穿着一件藏青色的长衫,嘴里含着一支雪茄,清秀的面庞,严肃中带着微笑,个子中等,说话慢条斯理,声音柔和,态度亲切,这就是林语堂先生第一次给我的印象。”
林语堂的性格显然不适合从政,只干了半年,他便辞去职务,下决心“不做政治家”,到上海做一个专职作家。
林语堂四十岁生日时做了一首自寿诗,最后两句是:一点童心犹未灭,半丝白鬓尚且无。”这也是他性格的真实写照。林语堂女儿对此最有感触:“父亲倘若读了一句幽默的句子,他的脸上就表示出高兴;如果读了有趣的一段,他便大笑起来。他那种大笑的样子,我们总是学不像。父亲一空闲下来,心情便像个小孩子,父亲喜欢游戏。他也替我想出了好几种游戏,他对我们,仿佛是一个大哥。他常常讲笑话,又喜欢开母亲的玩笑。”“有一个时期,我觉得父亲像我们一样——像个孩子。他有许多癖好,好像玩弄蜡烛呀,用各种颜色填我们的书上的插图,以及其他种种玩意儿。总之,凡是平常人所有的癖好,他都有”。
林语堂不拘小节,偶尔还喜欢恶作剧。吃西餐时,他常把酒杯和邻人的酒杯弄乱,不知哪个是他的,因而常喝错了酒。因为犯错出于无心,他还是一样心安理得。林语堂有三大爱好:抽烟、喝茶和散步。他声称没有烟、茶,写不出东西来,抽烟是他终生的爱好,只要清醒时,他就抽烟不止,而且宣称自己的散文都是由尼古丁构成的,并知道他的书上哪一页尼古丁最浓。
林语堂抽烟很讲究,他基本不吸纸烟,一定要用烟斗。当他在书房边抽边专心致志写作,文思泉涌时,女儿们是不可进去打扰的,夫人也只能屏声静气地倒茶端水。有时来了灵感,他便慌乱地大呼:“我的烟斗在哪里?”
殊不知,烟斗就叼在他的嘴中。烟斗除了解决烟瘾,另有一大用处,就是用来揉擦冒油的鼻子,这是林语堂的习惯性动作,以至于擦得鼻头发红发亮。“他老人家去世后,我看到十几支他用过的烟斗,集聚在一个盒子里,不同的质料,不同的颜色,不同的形状,来自世界不同的国家。这些现在看起来很孤寂的烟斗,都曾带给它的主人一段快活的时光”。(黄肇珩《烟斗·字典·马——语堂先生的三件事》)林语堂也曾心血来潮,立志戒烟。戒烟的头三天喉咙气管有似痒非痒的感觉,他强忍不适,吃糖饮茶强压。在戒烟的头三周里,除了生理上的折磨,心理上的煎熬更甚,看到周边的朋友们气定神闲地一圈圈喷气,有的还给他请烟,又勾起他的烟瘾,怀疑戒烟的初衷。他在《我的戒烟》中写道:无端戒烟断绝我们魂灵的清福,这是一件亏负自己而无益于人的不道德行为。”如此戒烟,其效果可想而知。
【“幽默大师”与“版税大王”】
现代作家中,林语堂有“幽默大师”之称。之所以有此称呼,主要原因有二,一是他性格幽默,二是他积极提倡幽默,创办并主持了三种在民国时期最负盛名的幽默杂志。
汉语中的“幽默”一词,正出自林语堂之手。英语词汇“humor”进入我国后,很多人都对其进行了翻译,有的采用音译,如译为“优骂”“欧穆亚”,有的采用意译,如译为“语妙”“谐稽”,还有的是音译和意译结合,如译为“油滑”,总之各不相同,给人们的阅读、交流造成了很大困扰。
而林语堂结合该词的语境和汉语的语言结构,将“humor”译为“幽默”。其实,“幽默”一词最早出现于屈原的《九章·怀沙》:“眴兮杳杳,孔静幽默。”此处的“幽默”意为“幽默无声”,与我们现在使用的语义有很大不同。林语堂将它译为“幽默”后,在《晨报副刊》上连续撰文说明缘由,他说:凡善于幽默的人,其谐趣必愈幽隐;而善于鉴赏幽默的人,其欣赏尤在于内心静默的理会,大有不可与外人道之滋味。与粗鄙的笑话不同,幽默愈幽愈默而愈妙。”最后,林语堂的译法流行于世,沿用至今。
林语堂的幽默感大概继承于父亲。某日一次下午的布道,教堂里的男人困得打瞌睡,女人则在聊天,无人听讲。林至诚在讲坛上向前弯着身子对聊天的女人们说:“诸位姊妹如果说话的声音不这么大,这边的弟兄们可以睡得更安稳一点儿了。”听牧师这么幽了一默,女人们都不说话了。
林语堂认为,中国人除了正经话只有笑话,所以他提倡:“在高谈学理的书中或是大主笔的社论中不妨夹些不关紧要的玩意儿的话,以免生活太干燥无聊。”一次,他在杭州玉泉买一铜雀瓦,付款后对摊主一本正经地说这是假的。摊主严词诘问:既然是假的,你为什么要买?”林回答:我就是专门收藏假古董的。”然后莞尔一笑,摊主会意了后,也笑了。
林语堂擅长演讲,他常常强调一篇成功的演讲,必先充分准备才能得心应手,他很反感临时请人演讲。一次,他到一所大学参观,结束后与学生们一起进餐时,校长临时起意请他给学生们讲几句。于是,他便讲了一个笑话:罗马时期,皇帝常把人投入斗兽场中。一次,皇帝把一个人丢进斗兽场里喂狮子,此人走到狮子身旁,对狮子说了几句话,狮子竟掉头走了。皇帝极为奇怪,又让人放进一只老虎,那人又对老虎说了几句话,老虎也掉头走了。皇帝更加诧异,于是问那人:你究竟对狮子和老虎说了什么,竟使它们不吃你?那人答道:陛下,我没有说其他的,我只是提醒它们,吃我很容易,可吃了我之后,你们得演讲。”随后全场哄然大笑。
1932年夏,林语堂、潘光旦、李青崖、邵洵美、章克标等在邵洵美家中聚会,大家一面纳凉一面闲聊,商定要出版一个刊物来“解解闷气”。众人推举林语堂为主编,章克标从林语堂的姓名“林语”二字想到了声音相近的“论语”,大家又论又议、有论有语,干脆借用中国人熟知的《论语》来做刊名。出刊发行则放在邵洵美开设的时代书店。
鉴于当时的政治气候,林语堂主张《论语》以幽默为主。关于提倡幽默的原因,他后来解释说:“我写此项文章的艺术乃在发挥关于时局的理论,刚刚足够暗示我的思想和别人的意见,但同时却饶有含蓄……这样写文章无异是马戏场中所见的在绳子上跳舞,需眼明手快,身心平衡合度。在这个奇妙的空气当中,我已经成为一个所谓幽默或讽刺的写作者了。”
1932年9月16日,《论语》正式创刊,林语堂向同仁提出十条戒条,其中一条就是“不破口骂人”。《论语》的创办,一扫文坛的沉重气息,契合了当时读者对轻松诙谐文风的追求。其后,以幽默见长的刊物如雨后春笋不断涌现,以至于1933年被称为“幽默年”。
《论语》的成功,激励了林语堂办杂志的雄心。1934年4月,林语堂又与陶亢德创办《人间世》半月刊,1935年9月,又与陶亢德等人创办《宇宙风》半月刊,几乎一年办一个刊物,而且每办一个刊物都十分成功。一时间,林语堂成了上海滩办杂志的能手和金字招牌。著名学者钱穆曾赞叹道:“语堂早在30岁前后,名满海内,举国皆知。尤其他编行的《论语》《人间世》《宇宙风》诸杂志,乃当时新文化运动中异军特起之一支,更使他名字喧动,幽默大师的称号,亦由此成立。”
“文章可幽默,做事须认真”,这句话很能反映林语堂的风格和为人。这一时期,林语堂可谓精力旺盛,除了办杂志、写文章,还编写英文教材。林语堂从商务印书馆教科书的畅销,感到教科书大有市场,凭着自己的英文功底,完全可以编出一套优秀教材。他把这个想法告诉了老友孙伏园,孙在新闻出版界拥有广泛人脉,于是答应帮忙牵线。
孙伏园找到了开明书店老板章锡琛,此时的章锡琛也正想找人新编一本真正的学生英文读本,从教科书市场分一杯羹,林语堂正是理想人选。这套书名为“开明英文读本”,由读本、文法和英文文学作品三部分组成,凭借过硬的质量与林语堂的名气,很快风行全国。《开明英文读本》的畅销给林语堂带来了巨额版税,于是他有了“版税大王”之称。《开明英文读本》每月版税就有七百大洋,加上他在中央研究院有薪金,《天下》月刊有报酬,《论语》《人间世》也有编辑费,月收入高达两千大洋,而当时不少名教授的月薪不过三百元,一个普通银行职员的月薪不过六七十元,可见林语堂的生活是多么优裕。
【中国文化的宣传者】
若论民国时期哪位中国作家在世界上名气最大,无疑是林语堂。有此成就,首先得益于他过硬的英文和学贯中西的文化修养、写作才能,另一方面也得益于著名作家赛珍珠的推荐。
赛珍珠是在中国长大的美国作家,出生四个月便随传教士父母来到中国,童年、少年和青年时代基本在江苏镇江度过,在中国生活了近四十年,创作的许多作品都与中国有关。1938年,她以《大地》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成为首位获诺贝尔奖的美国女作家。
赛珍珠住在南京时常翻阅《中国评论周报》,林语堂在该报上发表的英文“小评论”,引起了赛珍珠的关注。虽然二人并不认识,但赛觉得林的文章无论谈日常生活、政治还是社会,都新鲜、锐利、风格独特,有别于一般的作家,颇具欧美范。赛珍珠对中国怀有深厚感情,一直想找一位既懂东方又熟悉西方文化的作家,向西方介绍中国,而林语堂正是最合适的人选。通过朋友介绍,赛珍珠和林语堂很快相识,并成为了朋友。
1933年的某个晚上,赛珍珠到林语堂家里吃饭。他们谈起了以中国题材写作的外国作家。林语堂突然说:我倒很想写一本书,说一说我对我国的实感。”由此双方一拍即合,赛珍珠希望林语堂能尽快完成。
1917年,赛珍珠与美国教会派到中国的农学家洛辛·巴克结婚,但夫妻关系并不好,赛珍珠的大部分作品都由庄台公司出版,庄台老板华尔希不仅喜欢赛珍珠的作品,还爱上了这位女作家,甚至不远万里追到了中国。由于这层关系,赛珍珠向华尔希推荐了林语堂,华尔希看了林语堂的文章,非常欣赏,将“小评论”上的几篇文章发到他办的《亚细亚》月刊上,也鼓励林语堂写一部关于中国和中国人的书。
1934年,林语堂开始动笔撰写《吾国与吾民》。编辑与作者的关系,两者相辅相成,密切相关。赛珍珠读了初稿后,觉得写得有点散漫,建议紧凑点,她对林语堂指出:“你好像是一个泳者,站在很冷的水边,你下决心要跳下去,你最终也跳下去了,但是在岸边踯躅了很久。”林语堂认真听取了意见,删了开头的14页,并重写了前面的一部分。在作者序中,林语堂致谢赛珍珠“自始至终一直给我鼓励,出版前还亲自通读全稿并加以编辑”,也致谢华尔希“在整个出版过程中都提供了宝贵的意见”。
历时十个月,《吾国与吾民》终于完稿,此作被赛珍珠称为是一本“关于中国最完备、最重要的一本书”,她亲自为书写序,赞赏道:“这一本书是历来有关中国的著作中最忠实、最巨大、最完备、最重要的成绩。”
《吾国与吾民》在美国出版后,在四个月里先后加印了七次,迅速登上美国畅销书排行榜第一名,林语堂也一举成名,从此成为赛珍珠的特约撰稿人。林语堂曾亲撰对联一副:“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虽然有些自得,却多少反映了一个成功者的真实心态。此时,赛珍珠和华尔希已经分别离婚并走到了一起,凭着商业的敏感,他们从《吾国与吾民》的成功看到了希望,希望林语堂来美国写作、演讲,并尽快推出第二部作品。
1936年初,夏威夷大学请林语堂前往执教,经过考虑,林语堂决定前往美国专事写作。到美国后,林家一家人先在赛珍珠家住了一段时间,随后另觅居所。当时,林语堂已成为美国文坛的热门人物,在赛珍珠夫妇的催促下,林语堂很快推出了《生活的艺术》。
《生活的艺术》是由《吾国与吾民》最后一章生发而来的,全面反映了中国人的生活哲学。该书一经问世便产生巨大反响,高居畅销书排行榜第一名长达52周之久,被翻译成十几种不同文字,书评家彼得·普莱斯考特说:“读完这本书之后,令我想跑到唐人街,遇见一个中国人便向他深鞠躬。”
《生活的艺术》之后,林语堂开始转向小说创作。他本想利用自己的英语优势向美国人译介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后从市场的角度考虑,觉得《红楼梦》离美国人生活太远,不如干脆写一部反映当代中国人生活的小说,这就是《京华烟云》。林如斯在《关于〈京华烟云〉》中写道:“(父亲)最初两个月的预备全是在脑中的,后来开始打算,把表格画得整整齐齐的,把每个人的年龄都写了出来,几样重要事件也记下来。自8月到巴黎时动笔,到1939年8月搁笔。其中搬迁不算,每晨总在案上著作,有时八页,有时两页,有时十五页,而最后一天共写了十九页,成空前之纪录。其中好多佳话或奇遇,都是涉笔生趣,临文时杜撰出来的。”
《京华烟云》写了整整一年,赛珍珠评论说:瞬息京华,映照出几千年经久不变的文化积淀。接着另一部战时小说,着眼于南京大屠杀的《风声鹤唳》也随之出版,林语堂三个字,成了畅销的标签。每一本新书出版,都代表了一种水准。随着合作的顺利和友谊的加深,林语堂将作品《啼笑皆非》献给了华尔希、赛珍珠,扉页上写着“友谊长存”。
作为一位世界级的畅销书作家,写作为林语堂带来了丰厚的回报,其稿费收入不仅超过了国内作家,甚至远超美国作家。据林语堂女儿林太乙的统计,1938年林语堂的总收入达三万六千美元,1939年的收入为四万二千美元,而当时一万六千美元可兑换十万银元。各种荣誉也纷至沓来。1940年到1946年间,林语堂分别获得纽约艾迈拉大学、新泽西州若特格斯大学和威斯康星贝路艾特大学的荣誉人文学博士学位。
林语堂在美国出版的作品都是用英文写的,而且完全按照西方人的习惯,因此更便于西方人了解中国和中国文化,他像一个文化大使,用自己的作品向世界传播中国文化,成了中国文化的代言人和宣传者。林语堂的作品,还为中国抗战争取国际同情与支持发挥了潜移默化的作用,连日本人都感慨日本缺少一位像林语堂这样的作家,在世界传播日本文化。林语堂对此也十分自信:“有一位好作月旦的朋友评论我说,我的最大长处是对外国人讲中国文化,而对中国人讲外国文化。这原意不是一种暗袭的侮辱,我以为那评语是真的。”
林语堂在美国不仅宣传中国文化,还直接撰写抗战文章,发表抗日作品,呼吁各国支援中国抗日。1937年卢沟桥事变爆发,林语堂在《纽约时报》发表了《日本征服不了中国》一文。这时《吾国与吾民》加印第十三版,原书最后一章本来是针对中国社会积习而呼吁改革的诤言,由于抗战爆发,林语堂便重写了这一部分内容,改名为《新中国的诞生》,表明他对抗战胜利的信心。正如他自己说的:“自我反观,我相信我的头脑是西洋的产品,而我的心却是中国的。”
林语堂给郁达夫写信谈《京华烟云》的创作动机时说:“纪念全国在前线为国牺牲的勇男儿,非无所为而作也。”钱穆对林语堂的评价也十分公允:“语堂在国内,编行《论语》《人间世》《宇宙风》诸杂志,固是他内心生活之一面。待他寄居美国,发表他《吾土吾民》等一系列的成名新著,那又是他内心生活之另一面。在国外受教育,又在国外长期居留,以他外国语文之高深修养,不返国凭崇洋为炫耀,而却在国外宣传祖国。只此一端,可谓为人所不为,堪当中国传统观念中一豪杰之称。”
1947年,林语堂本可过着宽裕的生活,但他为发明打字机花去了十二万美元,把七八本畅销书挣的十几万稿费全赔进去了,最后不仅卖掉房屋,还背了一身的债。
此时,美国出版业开始转向,读者对中国主题的关注热度下降,加之林语堂作品中的政治含量增加,市场反应并不理想,但庄台公司仍继续出版林语堂的书。与之前不同,原先版税都是百分之十五,后来则降为前五千本为百分之十,之后视销量调整。林语堂感到某种失落,他认为这对老作者不厚道,而且庄台公司对新书的宣传也不到位。
林语堂开始写另一部书,华尔希、赛珍珠看完不满意,遂放弃出版。但明确表明,如果林语堂把书稿给别人将会影响他们的关系,“我们不想失去你……”林语堂于是改写了另一部《朱门》。但显而易见,因版税他们的裂痕已越来越大。
林语堂原以为为庄台挣了不少钱,希望华尔希能预支他几万美元,却遭到无情拒绝,为此与赛珍珠夫妇绝交。林语堂晚年十分感慨:“我发明中文打字机,用了我十万多美金,我穷到分文不名。我必须借钱度日,那时我看见了人情的改变、世态的炎凉。人对我不那么殷勤有礼了。在那种情形下,我看穿了一个美国人。后来,我要到南洋大学去做校长,给赛珍珠的丈夫发了一份电报,告诉他我将离美去就新职。他连麻烦一下回个电报也不肯。我二人的交情可以说情断义尽了。我决定就此绝交。”
林语堂与赛珍珠夫妇,这份跨越中西、跨越二战的友谊,未能经受住时间的考验。但真正经受不住考验的,或许是人性,而不是友谊。
(作者系文史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