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书纬
继轮船招商局、开平矿务局后,大清又创办了一个新兴的洋务企业——电报总局。电报总局是官督商办企业,其创办为大清发展近代电讯事业、抵制外商在中国领土铺设电报线、活跃社会经济民生所起到的作用不容小觑。
抗 拒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列强为了扩大在华的政治和经济利益,满足军务、商务需要,纷纷提出在中国铺设电报线的要求。1862年,俄国公使巴留捷克照会主持总理衙门的恭亲王奕訢,“本国为通信便捷,欲由都城至天津造用发铜线法”。奕訢没有接受这个要求,他以“中华未能保其永固,且不免常有损坏,以致缘此生隙”为由拒绝。巴留捷克并不甘心,他说:“以后如有允许他国于贵国设立此法,必须先准俄国以为始”,试图留有余地。
俄国提出在中国架设电报线后,英国驻华公使布鲁斯得知消息,也向总理衙门提出要求,布鲁斯说,英国电报企业家“因闻俄国飞线之设经过俄国将及恰克图地界,该民意欲添设飞线,与俄国所设相联合”,即要由恰克图经北京城至海口设立电报线。美国也不甘落后,美国驻华公使蒲安臣于1864年“备具照会,请置铜线”。同年,福建税务司美理登亦“请自福州口南台河边至罗星塔一带”架设电报线。
对于这些请求,清政府均毫不犹豫地予以拒绝,其主要原因与拒绝外国在中国筑铁路一样——出于军事和外交上的考虑,认为有损朝廷的政治权利,此外也出于抵御和害怕的心理。对此,江西巡抚沈葆桢讲得很明确:“查外洋之轮船,捷于中国之邮递,一切公事,已形掣肘,若再任其设立铜线,则千里而遥,瞬息可通,更难保不于新闻纸中造作谣言,以骇视听。”他主张坚决拒绝洋人架设电报线。
大清朝野拒绝外国人架设电报线,而自己也没有架设电报线的打算。为什么?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洋务初始,以军事工业为主的洋务事业刚刚起步,即便是曾国藩、李鸿章等洋务派也带有一定的功利目的,而此后发展民用工业也不过是为了拓展饷源,为军工企业解决经费上的不足。而以电报线为主的电讯业尚未成为经济民生的必需。再者,当时国际形势已趋向缓和,大清把精力用在统治人民上,电讯业并不被重视。
在惧敌心理的影响下,清廷官民极力破坏外国人私自架设的电报线。1865年,英国领事巴夏礼向上海地方官提出希望“自川沙海口至浦东六十里开设铜线”,这个要求遭到上海道台丁日昌的拒绝。丁日昌对巴夏礼说,架设电报线,百姓是反对的,如果“将来被百姓拆毁,地方官亦不能代为保护”,这样,巴夏礼的要求便不了了之。同年,上海利富洋行擅自在浦东竖立电报线杆二百余根,便于商贸及国内联系之用,丁日昌知道后,让百姓悄悄将电报线杆拔去,希望以此杜绝同类事情。
事已至此,洋人感到必须设法与清廷合作,或采取中国自设电报线、中外皆可使用的办法。1865年,法国翻译李梅向总理衙门提出:中国与泰西各国,既笃友谊,而信函常相往来,则发铜线之事,后来所必须也……中国自备银两,雇外洋工人治具修造……此项工程系中国自办,而沿路之地方官,必能用心照料及保护一切……以现收之银,佐补修建之费,获益良多。”
李梅的这个建议,一样遭到总理衙门的拒绝。对于总理衙门的做法,李鸿章不以为然,他在给总理衙门的复信中说:“铜线费钱不多,递信极速,洋人处心积虑要办,将来不知能否永远禁阻。鸿章愚虑,窃谓洋人如不向地方官禀明,在通商口岸私立铜线,禁阻不及,则风气渐开,中国人或亦仿照外洋机巧,自立铜线,改英语为汉语,改英字为汉字,学习既熟,传播自远,应较驿递尤速。若至万不能禁时,惟有自置铜线以敌彼飞线之一法。”
显然,李鸿章知道架设电报线、开设电讯事业的益处,但由于保守势力过于强大,清廷又没有认识到其重要性,再加上此时的李鸿章只是一个巡抚,他的观点还不能左右朝廷。
对于清廷的拒绝,列强并不甘心,仍然以各种名目提出此项要求。到1870年,列强竟然采取哄骗的手段,诱使清廷架设电报线。1870年4月,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考虑到保护其商船的需要,提出从广东沿海经汕头、厦门、福州、宁波等海口安设海底电报线至上海,以便把信息通报给上海的英国领事馆。为此,他拜会恭亲王奕訢,说明英国仍然希望在中国架设电报线,并解释说,以往与中国商讨的通线之法都是陆路明设,这次是海路暗设,架设的电报线线端在船内安放,并不牵引上岸,似乎对中国没有什么损害。
那时候的清廷尚不知领海主权为何物,认为只要外国人不在陆地上架设电报线,就不损害主权,迫于威妥玛的压力,便妥协了,表示:只须线端不牵引上岸,与通商口岸陆路不相干涉,界限分明,尚可通融准办。”这样,英国便取得了在上海、广州、福州等沿海铺设海底线缆的权利。口子一开,丹麦、法国、德国、美国、日本纷纷提出此项要求,丹麦将电报线铺设于沿海后,更擅自将电报线牵引上岸。
谈 判
对于列强的举动,大清难以招架,看来,铺设电报线的趋势是难以阻挡的,洋务派感到既然无法阻挡,还是应该积极面对。
法国翻译官李梅曾提出中国自办电报线、中外皆可使用的建议,李鸿章也很赞同。现在既然总理衙门开了口子,中国人应当自办。福州船政大臣沈葆桢的态度也有所改变,他提出:“闻电线之设,洋人持议甚坚,如能禁使弗为,则多一事不如省一事。倘其势难中止,不如我自为之,予以辛工,责以教造,彼分其利,而我握其权,庶于海疆公事无所窒碍。”
沈葆桢的建议是从缓和与列强矛盾出发的,也是从商务、军务的需要出发。但大清并没有感到事情的紧迫性,直到1874年,日本派兵进犯中国台湾,清廷才同意中国自办电报线的建议。当时,沈葆桢受清廷指派,率兵前往台湾支援。抵达台湾后,他在备战时发现台湾地势险要,在中国海疆中为最,从前文报传递常常累月不通,自从有轮船后,当月即可送达。然而,当有飓风时,虽有轮船也为大风所阻,要使消息畅通,大清断不能无电报线。于是他再次上奏清廷,请求设立由福建陆路至厦门,并由厦门水路至台湾的电报线,使台湾与大陆“瞬息可通,事至不虞仓卒矣”。
日本侵犯台湾,北洋大臣李鸿章也感到吃了通信不畅的亏,他在《筹议海防折》中说,“今年台湾之役,臣与沈葆桢函商调兵月余而始定,及调轮船分起装送,又三月而始竣,而倭事业经定议矣。设有紧急,诚恐缓不及事。故臣尝谓办洋务、制洋兵,若不变法而徒鹜空文,绝无实济,臣不敢明知而不言也。”李鸿章提议在赶快修筑铁路的同时,尤应迅速架设电报线。
军务紧急,清廷批准了沈葆桢的奏请,要他全权负责办理此事。丹麦大北公司得知此消息后,特意通过美国驻福州领事戴兰那,找到福建盐法道陆心源商议此事,希望由丹麦大北公司负责铺设福州至厦门的电报线。陆心源答应向闽浙总督李鹤年汇报此事。此事还在商议之中,丹麦大北公司便迫不及待地擅自开始动工铺设,遭到了福建百姓的反对,后者将已铺设的线路破坏拆除。这也使丹麦大北公司感到,事情要顺利进行,必须得到大清官方的保护。
丹麦大北公司向丹麦驻中国大使馆求助,丹麦驻北京公使拉斯勒福来到总理衙门施压,要求总理衙门饬令福建地方官设法保护已设电报线,不能再发生破坏之事。丹麦大北公司感到铺设这段线路将遭遇更多困难,因而也提出已修线路可由清廷赎回,福建地方则饬令福建通商局提调丁嘉玮与丹麦大北公司代表进行谈判。
谈判中,丹麦大北公司却实施讹诈手段,索要所谓的损失15.45万元,并提出不合理要求。丹麦方面声称,中国购回已修线路及相关电报线器材后,福州及厦门未修的线路仍归丹麦大北公司负责铺设,福建地方负有保护之责,电报线铺设后,清朝必须聘请丹麦技师教导三年,每年薪酬3万银元,等等。
对于是否答应丹麦大北公司的要求,在福建高级官员之间产生了分歧,闽浙总督李鹤年本来就反对铺设这段线路,他说,大北公司索价太高,无理讹诈,该线路工程应“暂且停止,一以俯须舆情,一以杜彼族之刁狡”。
铺设电报线本为沈葆桢所提,现在发生这样的周折,他大失所望。但他更关心如何缓和矛盾,日后不再发生龃龉,因而他说,“铺设电线,不在于价之多减,而在事后不生枝节”。
在福建地方的争议中,总理衙门和恭亲王奕訢是主张收回线路自办的,总理衙门认为福建线路“总当买回自办,庶免后患”。奕訢在给慈禧太后的奏折中也说,“臣等因此次设立电线,本应官为经理,自宜及早买回”。
看来,清廷上层是主张收回线路自办的。也就在此时,接受丹麦大北公司贿赂的通商局道员丁嘉玮却已悄悄地与大北公司草签了合同,以15.45万元的代价,将线路“一律买归中国”,并规定:“厦门电报由该公司代中国造办,工竣之后,逐段点交中国验收管理。”
丁嘉玮未经批准就擅自签订合同,这在朝廷中引起轩然大波,总理衙门表示不予承认。随后,福建地方派员与丹麦公司重新谈判,双方围绕如何买回、买回后是否自设、自设开通后是否由大北公司“教导三年”等问题展开,双方分歧不少,使得谈判迁延一年多之久。
几经磋磨,双方才于1876年3月20日签订取消委托大北公司代造福厦陆线合同,照付全部工程费用,银12.45万元,即日交付银5万元,3月底付交37250元,其余37250元于4月内交清,收回已建成线路和房屋,将所收之一切物件分别存储。
但清廷“买而不办”,任凭电报线锈蚀烂掉,不仅浪费了巨款,也显示出自己的愚昧。合同英文本规定:在重新修建这条线路时,不再准给其他外国人签订相似合同,或许给专营权的利益,“如中国自己修建这条线路成功,并开放对公众的业务时,应给公司专营的权利”。这实际上是承认了大北公司在中国的电讯垄断权。
1876年4月,已在福建巡抚任上的丁日昌发现合同的中英文本多有出入,且有数条不利于己方的条款,于是派通商局委员唐廷枢继续与大北公司总办哈伦谈判。但哈伦坚称合同已经订立,且经福建地方承认,不能更改。唐廷枢指出,合同存在的问题必须予以修正,否则恐怕酿成大家都不愿看到的后果。这样双方“往复辩论十余次,始有成议”,同意将“前之合同,当面彼此涂销,作为废纸”,唐廷枢与哈伦另立合同。
最终,丁日昌买回并拆除了丹麦大北公司铺设的电报线,从而解决了这一持续近两年的纠纷。由于清廷保守势力的反对和大北公司的乘机讹诈,已架设了百余里之长的闽台线半途而废,曾经收受洋人贿赂的丁嘉玮和陆心源之流因此受到了清廷的惩罚。在各方压力下,闽台线以买回拆毁而终结,但福建的电报线陆路权却由此失而复得。
自 办
虽然闽台电报线夭折,但在海防危机的压力下,清廷必须正视电报这个快捷便利的通信设施。继日本兵犯台湾后,其吞并琉球的野心更是日甚一日。受命筹办海防的李鸿章以及福建巡抚丁日昌都明白,一旦琉球被日本吞并,日本就有可能进一步把侵略野心放在台湾,要使台湾无事,必须加快信息的传递。
1876年6月,丁日昌把从大北公司买回的福建南台至马尾罗星塔的电报线路重新展设至长门,用于军情传递。1877年1月29日,丁日昌上奏清廷,提议设立台湾电报,他在奏折中列举了没有电报的劣势,说铺设电报线有利于互通军情。丁日昌计划用买回拆除的省城前留存陆路电报线移至台湾,先由旗后造至府城,再由府城造至基隆。目前暂不雇用洋人”。
丁日昌的奏请得到了清廷批准。于是,他饬令武官沈国先率领福州船政学堂学生苏汝灼等人,于5月8日制定出铺设电报线的具体方案,并于5月18日开始动工修建。但由于经费问题,只铺设了从台湾到旗后的一段,线长95里,此次架设完全由中国人自己完成,开创了近代电报事业的新篇章,可以说是一个里程碑。
继丁日昌之后,李鸿章也将电报线从大沽、北塘海口炮台铺设到天津,虽然只是很短的一段距离,但投入使用后,李鸿章发现“号令各营,顷刻响应”,效果良好。
虽然丁日昌、李鸿章铺设电报线都是用于军事目的,但这毕竟是一次成功试验,增强了洋务派进一步创办电报线路的信心。1879年,因日本吞并琉球、中俄伊犁问题等,沿海各地纷纷告急,李鸿章深感“电报实为防务必需之物”,大清必须尽快铺设更多电报线路,以应对瞬息万变的军事危机。
1880年9月16日,李鸿章上书清廷,请设天津至上海的电报线,他说,办电报有利于便利通讯,可使南北信息灵通,军事作用更是重大。用兵之道,贵在神速,西方大国除了枪炮先进外,在水路上则有轮船,陆路上有火车,如此用兵,十分快捷,现在列强更想跨过万里海洋,架设电报线。电报线之法,和平时期用于商务,战时用于军事通讯,万里海洋,如近在户庭,信息瞬息可得。近来日本、俄国都在仿效西方架设电报线,独中国文书尚恃驿递,虽日行六百里加紧,亦已迟速悬殊。查俄国海线可达上海,旱线可达恰克图,其消息灵捷极矣”。
关于铺设天津至上海的电报线,李鸿章还提出简略方案,他认为铺设电报线不宜用海线,因为海线经费过多,而且容易被海水侵蚀,应以陆线为宜,费用约十余万两,半年就可完成。对于经费问题,李鸿章建议先由淮军军饷内拨款开办,等到办成后再“择公正商董招股集资”,之后转为官督商办。他甚至周全地想到了设立电报学堂,雇用洋人教习中国学生自行经营。
清廷批准了李鸿章的建议。当年10月,李鸿章即成立电报总局,任命盛宣怀为总办,负责筹设津沪电报线路,郑观应襄理局务,并在天津紫竹林、大沽口、济宁、清江、镇江、苏州、上海等地设立七个电报分局。如奏折所请,天津电报总局设立后,李鸿章即创立了电报学堂,招雇洋人来华教习电学及收发报,最终目的是摆脱洋人控制。
天津电报总局的创立,标志着中国电讯事业的正式诞生。从天津电报总局设立到中日甲午战争爆发,中间经过十余年的发展,除西藏等少数几个地区外,大部分行省和重要商业城市都铺设了电报线,形成了一个四通八达的电讯网,可谓“殊方万里,呼吸可通,洵称便捷”。
(作者系文史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