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币制与市民金融

2024-05-17 18:00:44 来源:广东政协网

  文│克 念

  【币制与币值】

  说起清朝的币制,一般是一句话:“清承明制,银钱并行;大数用银,小数用钱。”银指的是白银、银两,钱指的是铜钱、制钱。

  然而,这个结论粗糙而不够准确,至少有悖于史实。明朝的法定货币只有一种,即洪武八年(1375)开始发行的大明宝钞,是一种不兑现的纸币。自宝钞发行,民间即禁止黄金、白银流通,百姓可用手中一两白银兑换一贯宝钞,一两黄金兑换四贯宝钞。这种纸币的面值除了一贯,还有一百文、二百文、五百文等五种。十余年后又发行十文至五十文面值的小额纸币(小钞)。小钞进入流通市场一年多后,明廷禁绝铜钱。至此,市面上的货物交易只能用纸币,金银铜的流通成为非法。

  大航海时代到来,西班牙、葡萄牙商人远渡重洋,带着南美的白银,以南洋为据点采购中国的蚕丝和瓷器。晚明时期,这种海上贸易以日本人为中间商,日商得到西葡货币(即银元)后,将其熔铸为银块交付中国商人。因此,大量白银自东南沿海涌入内地。白银充裕的结果是,明廷自嘉靖八年(1529)始,命令各地州府的财政上缴不得再用纸币,而用白银铸成的银锭。差不多也是此时,制钱“嘉靖通宝”开始铸造。自此,明朝在事实上否定了朱元璋规定的货币制度。

  从建文、永乐到弘治、正德,这九位皇帝一百五十年间,民间既不能用银两,也不能用铜钱,所以货币史上找不到什么“正统通宝”或“成化通宝”。有明三百年,大明宝钞永远是法定货币,尽管晚明时期这种纸币已事实上作废。天启帝经常赏赐其乳母客氏夫人几十万贯,看似有几十万两白银,实际只是贬值万倍的宝钞,价值几十两银子而已。

  清朝入关后废止宝钞,工部、户部和各省陆续开铸“顺治通宝”。至此,制钱成为清朝前二百年唯一的法定货币。白银当然也在流通。尤其是康熙朝海禁解除,日本商人由于江户幕府“锁国令”而不再从事中介贸易,西班牙、葡萄牙商人所携的银元直接倾泻而入,使得中国的白银保有量步步高涨,江浙闽粤的沿海社会开始流通西葡南美所铸银元。

  但白银不是清廷法定货币。朝廷规定,上缴财政须成色九三(即含银量93%)的纹银(或称丝银)即可,而不作具体规定。

  到咸丰三年(1853),太平天国兵锋锐利,从武昌顺流而下,逐次攻破扬子江沿岸的名城。由于军饷骤然紧缺,皇帝发出“著即发行宝钞”上谕,决定发行不兑现的纸币。大额者相当于白银,称“官票”,可以一两兑换制钱两千;小额者相当于铜钱,称“宝钞”,可以二千兑换白银一两。

  民间也称官票为“银票”,称宝钞为“钱钞”,简称“钞票”。我们今天称呼纸币为钞票,就来源于此。咸丰纸币发行了七年,以户部银票计,总额一千万两;进入同治朝,又回收了七年,但未回收者占发行量的三分之二。也就是说,起码账面数字上有六七百万两白银官票流散民间,成了废纸。

  当时的中国普通百姓,在生活中遇到最麻烦的事,可能就是币制的混乱和币值的波动了。首先,沿海和内地不同。沿海自嘉庆年间已经普遍使用银元,而内地一直到宣统年间还在使用白银。白银不是法定货币,银元更不是,因此朝廷不负责对其成色重量作出鉴定。所以尤其是银元,一直有假冒私铸的伪造品掺杂其中。如今影视剧中能看到,某人对一块银洋一吹一敲,静听其音。这确实是鉴定银币真假最便捷有效的方式。而钱庄伙计从小就受过严格训练,他们一眼就能将劣质的银元和铜钱挑出来,这是吃饭的功夫,比打算盘还重要。

  铜钱即制钱是清朝的基本货币,也是币值稳定的保证。但偏偏,这个币值永远处于起落状态。清朝开国初年决定,将制钱牢牢锚定白银,坚持一千枚制钱兑换一两“库平银”。银价固然有上下,朝廷在铸钱的时候,也增减铜钱的分量。顺治、康熙二朝,一枚制钱或重一钱,或重一钱二,或重一钱四,长此以往,钱业市场混乱不堪。更有甚者,由于清初沿海的海外贸易兴盛,白银充沛而银价下跌,江浙商人见有利可图,用中国银子去换日本铜钱。而且中国向来不禁前朝铜钱流通,如此,轻重不一、年代不一、国别不一的圆形方孔钱在市面上涌进涌出,贬值就是必然结果了。

  到光绪初年,铜钱已经维持不住对白银1000:1的比值。尤其在江浙沪地区,没人费心去考虑铜钱对白银的比值了,因为铜钱兑换的对象变成了银元。

  晚明到清初,进入中国的银元主要产自西班牙,因正面有国王侧面头像的浮雕,我国商人称之为“佛头”。1821年墨西哥独立,停铸西班牙银元,不久开始铸造自己的国币。这种银币正面有墨西哥国徽,仙人掌上站着嘴里叼着蛇的雄鹰,因此被中国人称作“鹰洋”,又称“墨洋”。鹰洋的成色和重量都不及“佛头”,交易时要“贴水”(折减)二三成。

  “佛头”既已停铸,鹰洋又以每年千余万枚的趋势流入,到同治年间,便成了中国金融市面的硬通货。此后,人们说起银元、银洋、洋钱、洋钿、鹰洋、墨洋,指的都是墨西哥银币。而鹰洋一枚重七钱二分,也成为中国今后多年对银元的制式规定。

  【钱庄与钱业】

  苏南、上海地区一直有个说法——“烟纸店小开”。吴语“小开”者,特指富商公子;而烟纸店就是烟杂店,规模不过等同于社区超市,其老板的儿子,如何有资格被称作“小开”呢?其实在清朝、民国,烟纸店有个重要职能——基层钱庄。乾隆年间的《盛世滋生图》中就能看出,那时的苏州市面上,几乎每条街巷都有一个小铺面,挂着“钱庄”招牌。

  钱庄可能出现于晚明,最初业务仅仅是银两和制钱之间的兑换。到明末开始分流,有的钱庄越做越大,发行汇票以异地汇兑,并进行存放款业务,功能已类似现代银行。有些则一直从事零钱找换业务,兼售烟草等舶来品,被称作“烟纸钱庄”,到光绪年间,直接就叫烟纸店了。

  相对于成规模的钱庄而言,这些烟纸店对普通百姓的生活影响更大。光绪年间,一块鹰洋兑换一千枚铜钱,鹰洋重七钱二分,也就意味着一千四百枚铜钱才能兑换一两白银了(但此时白银已经不作日常流通,因此也没人会去拿白银兑换铜钱)。一枚制钱重一钱二分上下,一百枚制钱合今天就是重一斤二两。

  当时物价低廉,一碟冷盘(如凉拌萝卜丝或凉拌药芹)只要七文钱,但三四人饱餐一顿,则要二百八十文。清末苏南以“二百八”为吉利数字,一顿饭二百八十文;旅馆双人间的一张床二百八十文;一幅龙凤绣品的刺绣工价是二百八十文;年节送礼,一份也是二百八十文。也就是说,上一趟街买东西或吃饭,总要带着三百文钱即三四斤重的东西行走,终究不便。于是,烟纸店发明了类似于辅币的“钱筹”。这种钱筹为竹制,类似于1980年代沪苏面馆中的面筹,上部刻着价码,如“暂代钱贰百文”,下部刻着烟纸店字号。

  烟纸店终究是社区性的,城南的钱筹不能通行于城北,乡镇的钱筹不能通行于城内。这个问题要到光绪廿二年才得以解决。此年公历为1896,前年败于日本,去年割地赔款。士民群情汹涌,开始怀疑朝廷的政策走向,为何不能保家卫国;大臣们则从细务检讨,比如东南已通行外国银元一百年,为何朝廷却置若罔闻,不将铸币主权夺回来。

  有鉴于此,两江总督刘坤一领衔,江宁布政使负责,在南京设立江南制造银元总局。这个“江南”是江南省,即江苏、安徽析置前的旧称。以“江南”而不是“江苏”为号,以示这是两江总督权威所在。江南银元局所铸银币,正面有张牙舞爪的龙头浮雕,背面有“江南省造”字样,故称为“江南龙洋”。这种银币共铸造了九年,在货币史上影响不大。铸造龙洋的同时也铸造辅币,即小洋,又称银角(子)。小洋面值有一角、二角,原本同龙洋是十进制兑换,但由于小洋的成色要差一些,因此小洋同龙洋失去了金融联系,而成了自行其是的一套新的硬币系统。

  此时,即光绪末年,制钱因使用不便和冒滥太多而被市场遗弃。各省官府于是将制钱收回,重新熔铸而发行“当十”铜元,一枚能抵十枚制钱。于是国内有四种货币交融流通:银两、银元、小洋、铜元。

  一般来讲,在光绪、宣统年间,北方以银两和铜元为主,东南则以银元和小洋为主。如此,南北方的金融沟通又成了问题。生意场上,大商人们可以利用南方钱庄的汇票、北方票号的银票来“汇通天下”,但升斗小民不敢作如此想。

  清朝的知府知县,无论游宦何方,都要带着三种师爷。一种是刑名师爷,专门负责缉捕文书;一种是钱谷师爷,负责财政事务。这二种称“东席”。第三种则是教育子弟的家庭教师,还要替主人家写一点帮闲应酬文字,比如贺信、挽联等,称“西席”。一般这些师爷都来自江苏的吴县、武进或浙江的鄞县、绍兴,家乡通用银元。而其从幕所在如果在北方,那就通用银两,发给他们的月薪,也应以银两计算。

  比如,1904年济南府的一位绍兴师爷月薪五十两纹银,他领到以后该怎么办呢?五十两银子正好是一锭元宝,他首先要将其寄回家乡。此时各地尚不通邮,只有绍兴人经营的脚划船能穿梭于江南密布的水网河道,互送信件报刊。但官办邮政局已经能递送挂号包裹,每当领到月薪,师爷便用麻布包将这一锭银子裹紧,交给济南府邮政局,送到绍兴家中太太手里。太太拿到这五十两白银,没法直接使用,也不能先行兑换,而是要到公估局作个认定。

  公估局,听上去像个官办机关,其实是由钱业商人合资,共同成立的检验所。一锭元宝送来后,公估局的“管秤”先称分量,用墨笔在银锭上标上记号。再交给“看色”,观察元宝的成色。成色以纹银的官方标准九三成(即纯银含量93%)为零点,成色更足的要“申水”,成色不足的要“去水”。申水或去水,都以特殊记号镌刻在送验的元宝上。这些分量记号和成色记号,钱庄业者一看便知。一般五十两银锭,申水以二两七钱为上限,去水则以一两为上限。去水超过一两者,银锭退回原主,也就是没通过检验。

  无论是本地铸造还是外地铸造,无论是官铸还是私铸,但凡在本地钱庄兑换的元宝,必定要通过本地公估局的检验。检验费为本地元宝每锭二分(银子),外地元宝每锭二分四厘。师爷的太太把元宝拿到绍兴公估局作了鉴定,才能到本地钱庄,按照公估局打印的记号申水或去水,以兑换日常使用的银元和银角(即大洋和小洋)。

  【“做露水”与进当铺】

  上海开埠之初,华商同洋人贸易,洋货上岸,洋钱进账,记账单位当然应该是银元而非银两。然而,受到中国商人普遍信任的西班牙“佛头”银元停铸后,上海等地的行商纷纷拒绝再以其他银元为记账单位。他们回到嘉庆、道光时期的惯例,使用南市饼豆商中通行的“九八规元”为记账单位。

  九八规元的算法,现银加申水,以九八除之,所得之数即为规元。如重五十两之元宝,加申水二两七钱,合为五十二两七钱,以九八除之,所得之数,即为规元银五十三两七钱八分。规元系虚银,而非现场交割的实银。自咸丰初年开始,规元为当时上海唯一通用记账之虚银两,无论华洋交易、汇兑行市,均以此为计算标准。到光宣年间,这种结算方式已成为整个东南地区的铁律。

  如果那位绍兴师爷太太想将丈夫的一年所得用来购房买地,这种大宗交易就必须由钱庄开具银票了。盖因八九百块银元运来运去,既费力又不安全。官铸纹银一般成色十足,申水确实能到二两七钱,那么一锭元宝就是五十三两七钱八分,十二个月的收入就是六百四十五两三钱六分规元。师爷太太大可让钱庄出具此数目的银票,在城里购房或在乡下买地,或投资一些更惊险的投机行业。

  比如说,洋厘行市中的“做露水”。以银两为记账而通行银元,在同治年间催生了“洋厘”行市。所谓“洋厘”,是银元折合银两的市价,每天都会浮动。由于银两只是虚银记账单位,因此洋厘的上下,全凭市面上银元是否充裕。简而言之,银元充裕时,洋厘就低;银元缺乏时,洋厘就高。因此,在清末,银两一直是事实上的货币,而银币一直是事实上的商品。

  许多钱庄或个人,正是通过追涨杀跌或买低走高来进行洋厘投机。洋厘交易在各地钱业公所开早午两市,一般上午报价,到下午一定要沽清,有点像晨露必定会在下午晒干。因此,坊间将这种交易称为“做露水”。

  在洋厘行市“做露水”,几乎是普通市民唯一能迅速致富而又合法的投机手段,类似于1920年代上海和1960年代香港的股票市场,而其惊心动魄又远胜之。入股票市场交易,首先要买股票,“做露水”则不然。家境殷实或有固定工作的成年人,进钱业公所只要高喊一声,如“买进银元五千块!”无须支付任何费用,已经有交易员记在账上。

  一般银元交易价的上落,单位以两、钱、分之后的“厘”计(大洋的厘数,所以才叫洋厘)。比如买进五千银元时,交易价为一元抵七钱二分二厘规元银,过半小时后涨到七钱二分六厘,这时再大叫一声“卖出银元五千块!”一元赚四厘,二十两规元银(即是大洋二十八元)就此落袋了。能够这么买空卖空的,都是交易员的“熟面孔朋友”,知道其人赚得进、赔得出。至于那些比较陌生的客户,就需要支付一定数量的押金才能进场大额交易,当然,赚(或赔)得比熟面孔朋友厉害得多。

  “做露水”没有什么知识或经验门槛,全凭运气和眼光,因此多有普通市民入局,往往最多也不过一次亏掉十几、二十几元。洋厘的涨落规律也是有的。春天的丝茶、秋天的豆麦上市,华商大宗采购时急需银元,这时洋厘就会上涨;到年底同洋商结账,回笼银元,这时洋厘就会下跌。话虽如此,但商场风云总是瞬息万变。比如说本年生丝歉收,收购商便立即将手中刚刚囤积的银元抛回钱业市场,避免更大的损失。这时洋厘市场可能每分钟的行情都起落不定,有人一天就输掉了近千元,这就是全部家产了。

  一旦家业亏空,生活无以为继的时候,就要靠典当活命了。典当行其实是小额贷款机构,质押物就是典当品。曾经有个笑话:冬天的三轮车夫早上穿着棉袄出工,跑了两个小时,身上热了,肚子也饿了,于是将棉袄送进典当,当了几十文钱吃个饱饭;到晚上,再用赚到的钱把棉袄赎出来,抵挡夜寒。较真来说,这故事与实情相去甚远。首先,当铺所收衣物是名贵的毛皮大衣,一件棉袄早就给朝奉先生扔出来了;况且,三轮车夫当时一天能赚四百文钱,也无须靠典当度日。不过这个故事从侧面说明,当铺还真能救人之急。

  当铺的收入,一部分来自“活当”的利息,一部分来自“死当”的利润。典当物品的期限一般是十八个月,期限内赎回当品的,就是“活当”。过了期限,再想赎回也不可能了,当铺会择期拍卖。

  大概在宣统年间,上海《时报》主笔包朗孙因要审稿看大样,每天凌晨才回家。他工作和居住都在公共租界,以为治安不错,没想到竟然在回家途中三次被“剥猪猡”(市井俗语,指被劫匪剥去衣服)。他三次损失的都是同一件裘皮大衣。第一次被剥后,租界巡捕询问了四周的典当行,他的大衣果然在,但须失主自己去当铺赎回,赎金四十元。没过几天,包朗孙在同一地点、时间,被同样的劫匪劫走了同一件大衣。他向同一间巡捕房报案,被同一位巡捕在同一家当铺找到了大衣。这次,赎金涨到了五十元。

  其实,包朗孙这件裘皮大衣也是得之于当铺。当时的上海,这样时髦又昂贵的洋装大衣售价二百元,差不多是一个普通工人两年的收入。包朗孙虽然薪水不低,且有稿费收入,但二百元也须他写十万字的稿子才行。正好,他妻子亲戚开的当铺“划包”(拍卖死当物品),有一款他们心仪的裘皮大衣(当然是半新旧的)。当铺要价一百元,他妻子立时就买下了。现在包朗孙知道了,这件大衣不过值四五十元,当铺赚了他们一倍的利润。

  第三次,还是在凌晨的回家路上,包朗孙的这件大衣又被劫匪“剥猪猡”抢走了。这次问遍租界所有的当铺,却再也找不到踪影了。

  (作者系文史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