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的组织构成

2017-11-22 18:08:32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省政协由各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族各界代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人士共32个界别组成,其中:党派9个(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无党派代表人士若干名、人民团体8个(共青团、总工会、妇女联合会、青年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台湾同胞联谊会、归国华侨联合会)、界别13个(文化艺术界、科学技术界、社会科学界、经济界、农业界、教育界、体育界、新闻出版界、医药卫生界、对外友好人士界、社会福利界、少数民族界和宗教界)和特邀人士(特邀香港人士、特邀澳门人士和来自省委、省政府及省直机关部委办厅局、人民解放军、各市及其他有代表性的特邀人士)。

省政协现设有办公厅和十个专门委员会。办公厅下设18个处室(含专门委员会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省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秘书长会议以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负责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决议和决定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协调、保障专门委员会实施专题调研计划和开展相关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整理、报送政协组织和委员履行职能形成的调研报告、视察报告、大会发言、建议案;收集反映社情民意,处理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参与委员的协商推荐、届中增补等有关人事工作,负责委员培训、机关外事、机构编制、后勤保障等工作。

省政协设立十个专门委员会,即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学习和文史资料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港澳台委员会、民族宗教委员会、外事侨务委员会、联络工作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组织落实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组织委员参加各项经常性活动,包括专题调研、视察、考察、座谈及提出提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