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我省农村中医药医疗服务情况”
专题协商座谈会的通知
省政协机关和各专门委员会负责同志,专题调研组,机关各处室:
省政协定于2006年9月18日(星期一)上午9时,在省政协办公大楼三楼常委会议厅,召开“我省农村中医药医疗服务情况”专题协商座谈会。会期半天。
请副秘书长,各专门委员会主任、专职副主任,副巡视员,“我省农村中医药医疗服务情况”专题调研组成员,省政协机关各处室副处级以上干部依时出席。
政协广东省委员会办公厅
二○○六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