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提案

2018-01-23 04:05:23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提案第20180041号
  案    题:关于加强我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提案
  提 出 人:民盟广东省委会(共1名)
  分    类:文教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近年来,广东省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在推进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文化服务中心”)试点和示范点建设方面,也取得明显成效,逐步探索出“三三三”模式(中山市)、“三多三促”模式(梅州市)、“六个一”模式(南海区)等较成熟模式,截至2017年8月底,我省已建成文化服务中心8744个,全省覆盖率达到34.23%。
  为加快推进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我省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建设的通知》,要求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地区各地市2017年底分别完成总体建设任务的80%和60%,2018年底实现全覆盖。然而,广东省是人口大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区域发展很不平衡,在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1、认识上重视不够,行动上落实不到位
  有的地市尤其是县区党委、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对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相关文件政策把握不准;有的地市还未制定全覆盖建设的时间表;有的地市有规划,但在具体落实时,贯彻不够彻底,抱着能拖则拖的心态,耽误了全省的整体推进速度。截止到2017年7月份,有的地市覆盖率仅31%,在所剩13个月时间里,要完成剩下的69%,难度可想而知。
  2、公共财政资金投入不足
  粤东西北地区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能投入到文化建设方面的资金相当有限,其中能用到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资金就更加有限。我省对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采取了分级投入模式,即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支付的方式,但涉及县一级财政支出时,往往由于县级财政“最后一公里”不到位,没有将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列入财政预算,耽误了建设。即便是在经济较发达的珠三角地区,在自行筹集资金时也存在一定的难度。
  3、资源统筹整合难度较大
  条块分割、多头管理,以及公共文化服务相关方缺乏统筹协调、难以形成合力等原因,导致我省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中人、财、物等资源分散,整合难度较大。以中山市“三三三”模式为例,其最终目标是“小中心”整合“大文化”、“小平台”承载“大服务”,这需要推动党组织、社工委、宣传、文化、民政、工会、妇联、共青团、科协、关工委等多个部门的资源汇聚到文化服务中心,然而多部门资源集中以后,建设资源的投入却仍然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难以实现共建共享。在调研中,文化服务中心的管理人员也认为当前工作最大的难点就在于整合资源。
  4、设备陈旧、使用效率低,管理不到位
  在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进程中,不少地方出现了“重建设、轻管理”的情况,例如部分行政村将农家书屋建在村中的祠堂里,由于广东天气潮湿,加之书籍使用率极低,很多书籍已经发霉,更有甚者书架结满了蜘蛛网;有些书架摆放位置不合理,书籍在阳光的暴晒下严重褪色;很多书都是是各类图书馆里剔旧下来的旧书,几年来都没有更换新书。从调研情况看,粤东西北的一些农家书屋基本上没有读者。
  文化服务中心早期配置的健身器材因长年日晒雨淋及使用损耗,有较多已经不能再使用;早期按标准配置的电脑,几年后已经接近淘汰,其中按要求配置的上网功能,也因难以承担上网费用早已弃而不用,还有部分电脑出现硬件或软件故障,甚至被挪做他用。在珠三角地区情况较好的文化服务中心,也存在电脑数量少、终端设施缺乏、信息化程度远远满足不了群众需要的情况。此外,管理人员配置过少、维护资金不足,农村文体协管员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也比较突出。
  5、建设标准与现实状况不相符
  “十二五”期间,广东省在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方面提出了“五个有”(即综合文化楼、农家书屋、文体广场、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网点、宣传橱窗),2017年省相关部门对 “五个有”的建设标准做了调整,如将粤东西北地区的文体活动广场调整为“达到600平方米以上”。调研中发现,部分行政村最难完成的指标就是“一个600平方米以上的文体广场”,一些村庄由于布局的原因,难以在村中安排建设如此大的文体广场。
  在建设标准中,“电影放映”标准屡被诟病,比如部分行政村(社区)在放映电影时,为了不至于空场,管理人员不得不费很大劲动员村民去看,甚至要采用物质奖励政策,才会陆续有人去观看。
  建议:
  中共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如何在2018年底前完成我省制定的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目标,使基层文化建设实现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文化生活的需要,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建议:
  1、各级政府要提高认识,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
  在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上,各地市、县区政府要按照中共十九大精神及省里的统一布置,切实承担起建设的主体责任。可考虑把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作为硬性指标纳入地方政府的年度考核中,要求各地市制定出明确的建设时间表,并严格按照时间表推动、落实工作。各级主管部门要经常性地督查、抽查工作进展情况,对耽误、拖延者实行严格的问责制。
  2、加大政府经费投入,拓展资金来源渠道
  建议省市县建立“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专项建设基金,专门用于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及后续发展的经费。行政村(社区)也可以探索创新资金来源方式,充分利用上级部门划拨资金、自筹资金、社会乡贤捐助资金等多渠道资金,共同建设文化服务中心。
  3、进一步健全资源整合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
  从顶层设计出发,由省里出台相应措施,完善文化服务中心工作机制,将涉及的相关部门“统”起来,建立定期会商、信息共享、项目合作、资源统筹、政策对接等制度,强化人、财、物方面的统筹使用,以形成共建、共管、共享的工作格局。要抓好文化服务中心的内部制度建设,规范人员配备、岗位职责、场地使用管理、经费使用、服务标准、绩效考核等方面工作制度。同时,探索开发建设全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网络工作平台,随时跟踪指导各地市开展相关工作。
  4、加大设施改造力度,多渠道招募管理人员,提升管理水平
  严格执行文化服务中心文化设施的维护管理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和更换文化活动室和文体广场的设施,如一些娱乐器材、户内外的体育健身器材、篮球架、音响设备;及时更新或升级电脑,配置无线WIFI,并对空巢老人与留守儿童开展微信、电脑的使用培训;及时更新宣传橱窗、书报栏等内容;适度持续增加科普类、幼儿类(少儿类)新书,提高农村书屋的使用率。
  为了缓解文化服务中心专兼职人员缺乏的问题,建议培育扶持一批公益文化组织,或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力量承担相应管理职能;招募大学生志愿者,或者充分发动一些退休的乡贤如退休教师、公务员等参与管理。相关主管部门要通过日常培训、网络授课等多种有效途径,不断提高文化服务中心管理人员的服务水平与能力。
  5、在建设标准的执行上,不搞一刀切,允许差异化存在
  针对广东省区域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尤其是粤东西北地区的部分行政村地处偏远山区、空心化较为严重的情况,在执行建设标准的过程中,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允许差异化的存在。为了建设符合群众文化生活需要的文化服务中心,政府部门可委托第三方开展实地调研,弄清群众真实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建设工作、提供文化服务。不能完全照搬标准执行,要把有限的资源真正用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文化生活的需要上面,比如:综合文化活动室的面积、文体广场的面积,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设;农村电影放映形式远远落后于时代发展,应适时用其他的方式替代,如可增加基层群众喜爱的文艺活动、送戏下乡等形式提高观看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