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简政放权, 助力打赢改革深水区攻坚战的提案

2020-01-14 00:46:30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案 号:20200062
  案 题:关于深化简政放权, 助力打赢改革深水区攻坚战的提案
  提 案 者:欧壮喆
  类 别:综合
  内容:
  中共十八届三次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自此开启行政审批的“简政放权”之路。中共十九大后,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新的成就,政府提供的权责清单更加清晰、标准更加统一,简政放权工作进一步深化,大大压减了审批时限,群众和企业办事的方便性、透明度、满意度和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但是当前政府部门与部门之间的事项审批或者服务事项仍然存在清单不公开、标准不统一、监管缺位等问题,导致政府部门相互推诿、办事拖沓现象仍然存在,严重影响政府工作效率,内耗积累到一定程度进而会导致大大降低政府对外服务的质量,损害政府形象。
  一、存在的问题分析
  1.工作事项不公开,缺乏权责清单。当前仍然有一些部门的审批或者服务事项没有向其他政府部门公开,缺乏明确清晰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权力的惯性和利益集团的固有藩篱”现象较普遍,现阶段仍然有一些主管部门或牵头部门存在舍不得放权等现象,致使其他相关部门在共享和利用相关工作信息时面临制度或权限的障碍。缺乏权责清单容易导致政府部门之间权责不分明,同时也导致社会对行政工作的监督无法深入落实。
  2.办理工作没有统一标准,时限未明确。部分行政部门缺乏统一的工作标准,没有明确的工作时限规定,缺乏约束,出现懒政、慵政、管理不到位等效率低的现象。在多部门联动合办的情况下,一些部门的行政效率不高,会导致整个工作流程耗时过长,容易引起群众对政府服务的不满。
  3.缺乏全程监管,经办人的自主权过大。行政部门工作缺乏全过程监管机制,缺乏统一的监管标准,一些部门工作人员存在侥幸心理。目前还存在着政府经办人的自主权过大,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办事过程中容易出现不够客观公正的情况。
  4.经办人缺位,导致工作无法顺利推进。经办人公开的联系方式往往是单位里的固话号码,如若经办人更换了联系方式后未及时向其他部门公开,或因临时离开岗位或出差等原因经办人不在其位,容易出现无法及时联系到经办人的情况,导致工作无法顺利推进。
  二、相关建议
  1.解放思想、打破围墙、开辟新路。政府对外的服务和效能一直在优化和提升,但是政府对自己内部的优化和改革相对比较落后,严重阻碍了政府效能提升和服务质量的进步。传统的改革思维是单向度的,消灭了“敌人”,就完成了任务。现代的改革思维是多向度的,改革者不仅要消灭“敌人”,还要克制自己,并把自己完全置于阳光之下,始终以一种健康、充满活力的形象给人以信任和希望。“革自己的命”,首要任务是落实对政府部门之间审批或者服务事项的“减、放、并、转、调”。
  2.审批或者服务事项要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公开。从依法、公开、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等方面出发,编制标准体系表,明确体系的所有构成标准,确定各标准应规范的要素,做到各政府部门之间审批或者服务事项公开和办理标准统一、透明、无差异化管理,减少个人自由裁量权和经验主义,实现体系健全、功能齐全、管理科学、高效便捷、服务对象满意等目标。
  3.权责清单事项审批环节全部纳入电子监察全流程系统,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完善各政府部门之间审批或者服务的权责清单,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并完善行政部门工作全过程监管机制,加强“事前”“事中”与“事后”监管,将清单中的事项审批环节同步录入到电子监察全流程系统之中,根据权责清单的内容利用电子化手段进行全过程监管,有效避免和杜绝政府机关权力滥用,真正地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4.设立AB角,保证沟通渠道畅通,相互补位,做到“事在有人为”。建立对外服务岗位AB角工作制度,每个岗位设置互为补充两名工作人员,实现“有事情就有人办”,又能确保工作不缺位、事事有人跟,确保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及时、工作推进畅通。
  5.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让干部在政府的“自我革命”中“能作为、敢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