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科创资源自由流动 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科创中心建设的建议

2020-01-20 18:21:22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民建广东省委员会的书面发言
——关于加快科创资源自由流动
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科创中心建设的建议
 
  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资源自由流动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措施,目前粤港澳大湾区受制于人才、货物、资金、重大基础科研设施、信息等跨境流转手续繁琐甚至存在阻碍,各城市之间的人才、资金流、物流、信息流等生产要素的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难度较高,很大程度影响了科技创新资源向有利于产业发展的洼地集聚。
  一、主要问题
  (一)资源整合流动渠道缺乏。目前三地间尚未形成科技创新资源整合的平台和渠道,三地间不同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供给、需求信息缺少合适的输出渠道,信息未能通过专门可靠的平台渠道进行传播,使港澳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创新的技术溢出效应无法充分发挥,珠三角企业的迫切技术需求也无法及时有效反映,各类优良的科技创新资源难以实现跨境共享。港澳人才在粤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虽然已有一定的政策突破,但在很大程度上向内地自由流动困难依然不小。
  (二)资源配置有差异。三地在人口与经济基础、科技人力资源配置、科技财力资源配置、科技创新载体配置、科技活动产出等方面存在巨大的差异性,极大地阻碍了科技创新资源在湾区内的高效流动。
  (三)政府科技投入分配不合理。根据目前财政资金绩效目标考核机制,政府、市场因出于对科研的不确定性忧虑,尤其是支持港澳科技创新的资金使用方式方向偏于保守,通常是“锦上添花”,鲜有“雪中送碳”。
  二、建议
  (一)推动大湾区创新资源要素自由流动。一是统一市场标准,加快资格互认。清理不同市场领域的标准,建立统一合理的标准化研究中心和人才资质互认中心,形成统一标准应用市场和人才互认平台,建立推动粤港澳标准与人才资质互认,推动湾区内部人才充分流动。二是加快教育资源整合,打造湾区高校群。充分利用目前香港、澳门在珠三角合作办学的机制,加速港澳高校、科研机构教师资源与珠三角高校共享,打造合作、开放、共享的湾区高校群,联合培养科技人才。可借鉴“周末工程师”的做法建立“周末教师”的机制,利用周六、周日以及节假日期间,请港澳高校教师到珠三角高校开课授课,也可以组织大湾区内地特别是珠三角有需求的企业在周末组团赴港澳开展科技合作专题研讨班。三是营造宽松的金融和投资环境,深化跨境金融基础设施和监管制度建设,推进三地资金往来。特别是充分发挥香港的金融优势,与内地的金融资源取长补短、合理利用,鼓励资本跨域流动,最大程度地降低金融交易成本。四是出台跨区流动优惠政策,增强人才吸引力。建立并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人才绿卡”制度,对三地急需的科技创新人才发放“人才绿卡”,保证其在法律法规框架下随时随地在三地自由过境流动。制定在个人所得税、社保医保等社会保障、住房、子女入学教育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建设公共服务共享体系。
  (二)促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双向开放。一是加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动有序双向开放。合理规划布局广东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和重点实验室。建立国家超算广州中心南沙分中心、珠海分中心,开通与香港科技园和澳门间的网络专线。二是建设广东省科技资源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利用共享平台为港澳高校、科研院所提供科研仪器设施共享服务,推进科学仪器设备和科技信息资源共享。三是促进科研仪器样本跨境使用。实施科研仪器样本样品等跨境流动的便利政策,实现基础实施研究设备样本样品过境备案制管理。
  (三)构建一体化的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平台。大力支持各类创新合作区和创新产业基地、产业园等重点区域深化创新合作,打造要素流动畅通、科技设施联通、创新链条融通、人员交流畅通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平台。一是搭建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平台。根据企业需求、政府部门搭建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平台分行业提供广东以及港澳高校、科研院所创新成果目录,匹配有需求的企业建立起一对一的交流渠道,供求信息及时共享,实现学科与产业的精准对接。二是政府引导、行业主导开展精准对接服务。利用成果推广平台,由重点企业或行业协会组织重点领域的科技创新资源专场对接活动,促进三地企业、高校、协会创新资源的充分流通。三是结合各自优势产业合理配置科技创新平台。有重点的建设国家和省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中心等创新平台服务于各类优势产业,减少科技创新资源平台的重复建设。
  (四)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和服务体系为要素流动提供保障。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和服务中心,充分发挥产权激励作用,推动三地知识创新、科技应用和金融服务的融合,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保障体系,为三地科技创新知识产权落地应用提供制度保障。